走私案件中,单位犯罪的实行"双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自然人犯罪的标准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153条第2款、第151条第4款、第152条第2款)。流程上,一般由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再由法院审判。管辖上,犯罪地或被告人居住地法院有地域管辖权;由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实务中多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管辖。期限上,侦查羁押一般不超过2个月,审查起诉一般1个月,一审审限一般2至3个月,均存在法定延长或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形。
一、单位走私与个人责任如何同时成立
走私犯罪既可由自然人实施,也可由单位实施。所谓单位犯罪,通常需同时具备三个要素:以单位名义实施、体现单位意志(经决策机构或负责人决定)、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法释〔1999〕14号)第3条明确,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个人私分的,按自然人犯罪处理,不认定为单位犯罪。
认定成立单位犯罪后,法律采取"双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相应的自由刑和罚金。前者通常指对走私行为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作用的负责人;后者指具体实施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需要说明的是,《刑法修正案(八)》修改后,第153条第2款对单位犯罪不再单独设置数额标准,而是"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即单位与自然人适用同一量刑档次。
二、处理流程:从缉私立案到法院判决
- 立案侦查。海关走私犯罪侦查部门(缉私局)对涉嫌走私的案件立案侦查,可采取讯问、查询、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偷逃应缴税额一般由海关计核部门依据《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出具核定证明书。
- 移送审查起诉。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可退回补充侦查或作出不起诉决定。
- 提起公诉与审判。检察机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认罪认罚的,可依法从宽处理。
- 涉案财物处理。对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依法追缴、没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责任人员并处罚金。
三、关键期限:侦查、审查起诉与审限
依据《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等四类情形的,还可再延长2个月(第156条、第158条)。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一般应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15日;退回补充侦查的,每次1个月,最多2次(第172条)。一审审限方面,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后应在2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对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等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3个月(第208条)。
此外,追诉期限依《刑法》第87条按法定最高刑确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经过10年;10年以上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第89条)。需注意,《刑法》第88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四、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地域管辖上,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居住地法院管辖。走私案件的"犯罪地"通常包括货物、物品的入境地、运输地、销售地以及走私行为的实施地等。
级别管辖上,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1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的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以及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在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刑法》第153条第1款),因此该类案件在实务中通常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此外,走私犯罪案件由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机关专门侦查,具体受案法院以检察机关起诉时确定的管辖为准。
五、常见问题
问:单位走私,是不是只处罚公司,不处罚个人?
不是。成立单位犯罪的,除对单位判处罚金外,还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应条款判处刑罚,即"双罚制"。若属个人盗用单位名义、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则直接按自然人犯罪处理。
问:走私案件的追诉期限是多久?
取决于对应罪名的法定最高刑:最高刑不满5年的追诉期5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0年,10年以上的为15年,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为20年。若已立案后逃避侦查、审判,则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问:企业被调查后,最应当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核实涉案货物的报关单据、资金往来与内部决策记录,厘清是单位行为还是个人行为、责任人员的范围与作用大小,并评估是否存在自首、退缴违法所得、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
六、操作建议
- 固定证据。完整保存进出口合同、报关单、发票、付汇凭证和内部审批文件,这些材料既是税额核定的基础,也是区分单位责任与个人责任的关键。